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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硝酸异山梨酯缓释小丸的说明书

【药品名称】: 单硝酸异山梨酯缓释小丸
【商品名称】: 来弗斯
【药品规格】: 1.0g:0.152g(以单硝酸异山梨酯计)
【药品成分】: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左氧氟沙星
【适应症状】: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中?重度感染:|1.呼吸系统感染:急性支气管炎?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?弥漫性支气管炎?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?肺炎?扁桃体炎(扁桃体周围脓肿)。|2.泌尿系统感染:肾盂肾炎?复杂性尿路感染等。|3.生殖系统感染:急性前列腺炎?急性附睾炎?宫腔感染?子宫附件炎?盆腔炎(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)。|4.皮肤软组织感染:传染性脓疱病?蜂窝组织炎?淋巴管(结)炎?皮下脓肿?肛周脓肿等。|5.肠道感染:细菌性痢疾?感染性肠炎?沙门菌属肠炎?伤寒及副伤寒。|6.败血症?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。|7.其他感染:乳腺炎?外伤?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?腹腔感染(必要时合用甲硝唑)?胆囊炎?胆管炎?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。
【用法用量】: 1.除非另开处方,每次一粒(50mg单硝酸异山梨酯),每日一次。|2.在特殊情况下,剂量可增至每次一粒(50mg单硝酸异山梨酯),每日二次。|3.当用药剂量是每次一粒,每日二次,相当于每次50mg单硝酸异山梨酯,每日二次时,为充分发挥药物作用,第2粒胶囊应当在第1粒胶囊后不超过8小时服用。|4.给药形式和时间:缓释制剂应当在饭后用适量水整粒吞服,不可嚼碎。|5.停用本品时应逐步减量,不能突然停止,因为有可能发生反跳现象。|6.该药过期后不能服用。
【不良反应】: 1.用药期间可能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腹部不适、腹泻、食欲缺乏、腹痛、腹胀等胃肠道症状,失眠、头晕、头痛等神经系统症状;皮疹、瘙痒、红斑及注射部位发红、瘙痒或静脉炎等症状。亦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,如血清氨基转移酶增高、血清总胆红素增加高等。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.1%~5%之间。|2.偶见血中尿素氮升高、倦怠、发热、心悸、味觉异常及注射后血管痛等。一般均能耐受,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。
【药品禁忌】: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、妊娠及哺乳期妇女、18岁以下患者禁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: 1.本制剂专供静脉滴注,滴注时间为每100ml至少60分钟。本制剂不宜与其它药物同瓶混合静滴,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。|2.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延长给药间期,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。肌酐清除率 50~80ml/min 正常剂量 20~49ml/min 首剂0.4g,以后每24小时0.2g 10~19ml/min 首剂0.4g,以后每48小时0.2g |3.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(发生率<0.1%)。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。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停用本品。|4.若发生过敏,应立即停药,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物或方法治疗,肾上腺素及其它抢救措施,包括吸氧、静脉输液、抗组胺药、皮质类固醇等。|5.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,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,严禁动动,直到症状消失。|6.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。
【批准文号】: 国药准字H20000623
【生产企业】: 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(国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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